2016年,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委、市政府促投资稳增长系列部署,切实履行项目稽察职能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紧紧扭住中央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这个“牛鼻子”,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,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一、年初抓稽察、促开工。2016年3月,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派出4个检查组对20个区县的 2015年度中央投资和1-4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开展了专项稽察,实地抽查项目189个,涉及中央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50.8亿元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,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审议整改措施,要求各区县及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确保项目6月底前开工,对6月底前不能开工的项目,或收回资金调整安排用于别的项目,或暂缓基金投放。对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,督促有关单位倒排工期,加快资金支付。对5个开工率较低的区县和未开工或进度严重滞后的86个中央投资项目、71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通报,责令限期整改,并实行清单销号制度。
二、年中抓跟踪、促进度。9月上旬,为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,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,由委领导带队组成市级第二督查组,对渝中区、江北区、渝北区进行了实地督查,并派相关处长参加了其他督查组,对中央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调度,针对个别未开工或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,及时提出责任到人、紧盯不放、限时开工的整改要求。国务院大督查后,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举一反三,对稽察发现问题严重的2015年项目和2016年未开工项目召开专题推进会,找“卡点”和找“症结”,明确整改措施,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处室。